首先,根据中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一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,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,如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等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虽然“被折磨成抑郁症”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理由,但如果这种折磨已经严重影响到婚姻关系的正常维持,甚至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,那么就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之一。
其次,抑郁症作为一种心理疾病,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和情绪稳定性,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。相反,如果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,及时结束痛苦的婚姻,有助于当事人恢复心理健康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、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。
此外,在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例如,可以申请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,或者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同时,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或专业医生的帮助,以更好地应对婚姻带来的心理创伤。
总之,婚内被折磨成抑郁症的情况下,是可以离婚的。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,并且存在足以影响婚姻存续的严重问题。对于正在经历类似困扰的人,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和心理支持,勇敢地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和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