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抑郁症(也称为抑郁障碍)和强迫症(强迫性障碍)虽然都属于精神疾病范畴,但它们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“精神病”。它们更准确的分类是“心境障碍”和“焦虑障碍”。
抑郁症的主要特征是持续的情绪低落、兴趣丧失、睡眠障碍、食欲改变、注意力下降、自我否定甚至自杀倾向。它是一种常见但严重的心理疾病,需要专业治疗,包括药物和心理治疗。
强迫症则表现为反复出现的强迫思维(无法控制的想法)和/或强迫行为(为了缓解焦虑而重复进行的行为)。例如,反复洗手、检查门是否关好等。这些行为虽然可能影响日常生活,但患者通常能意识到这些行为是不必要的,只是无法控制。
从医学角度来看,抑郁症和强迫症都是可以治疗的心理疾病,患者在适当的干预下可以恢复正常生活。它们与“精神病”在症状表现、病因机制和治疗方法上都有所不同。
因此,抑郁症和强迫症不属于“精神病”,而是属于“精神障碍”中的特定类型。正确认识这些疾病有助于减少社会对心理问题的偏见,鼓励患者及时寻求帮助,获得有效的治疗和支持。